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办[2008]13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以来,本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市委及全国总工会的号召,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全力支援抗震救灾,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继续动员广大职工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重建家园、再献爱心”大行动,积极投身支援灾区重建,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努力工作。
一、各级工会要切实将支援灾区灾后重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动请战,积极参与灾区重建及伤病员救治,加快生产、调配、运送灾区急需的各种救灾和恢复重建物资。
二、要切实关心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的职工,积极配合党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关心慰问生产一线职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确保生产紧张有序进行。
三、要继续热情、主动关心灾区来沪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各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帮扶工作站(点)的作用,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