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使用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函

  注:本区县共申请市级引导资金   万元;其中无偿资助   万元,贷款贴息  万元。

  附件2
  编号
上海市2007~2008年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项目申请表

  类  别: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一、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的必要性;2、项目外部条件落实情况;3、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4、项目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二、填报单位除填报本项目申请表以外,还需准备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规划类可不提供)
  3、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报表(规划类可不提供)
  4、银行贷款协议或合同(申请贴息项目)
  5、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划类)
  6、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三、 本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本项目申请表可在格式不变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单位网址

 

电子信箱

 

邮    编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注 册 时 间

 

总 人 数

 

开户银行

 

帐 号

 

信用等级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性质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姓 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年 龄

    
    
    
    
    

项目单位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项目类别

□平台类    □规划类

□产业类(具体为:□商业 □文化服务 □物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