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十五”期间,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35.6%。2006年,全市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6.7亿元,在副省级城市中列第二位,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57.9%,同比增长27.8%。
我市服务业发展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发展速度不快,与发达城市差距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对新兴服务业规划、扶持和引导不够;二是服务业与第一、第二产业关联度不高,融合度不够,第一、第二产业对第三产业拉动不足,同时三产对一二产业没有形成有效支撑;三是缺少统筹规划,且规划约束力不强,特别是对新兴服务业规划力度不够;四是缺乏服务业领军人才,特别是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影响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观念和体制性约束较强。
(二)发展机遇。
1.服务业的战略地位得到确定。党的十七大对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出台了《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
2.中心城市功能作用进一步显现。沈阳是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汇集,辐射半径巨大,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辽宁中部城市群建设,其紧密程度和产业关联度在国内独有,一小时交通经济圈,将进一步强化沈阳服务业对周边城市的输出能力。
3.制造业的发展形成强力拉动。我市制造业已经进入工业化转型期。建设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对与之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从产前、产中、产后都提出了更大的需求。在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下,装备制造业的升级发展,将促进服务业向制造业产业链两端延伸,更有力地拉动服务业发展。
4.国际服务业转移进一步加快。国际直接投资流向服务业,跨国公司通过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等形式加快了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步伐。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服务业领域对外资开放,限制进入外资的条件逐步减少,为沈阳服务业大规模吸引外资,引进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创造了有利条件。
5.经济快速发展,带动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增长期。2007年,我市经济总量进入“3000亿元俱乐部”,人均GDP超过了5000美元,进入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期。2007年沈阳人均消费过万元,消费需求由温饱型、实用型向享受型、发展型转变,高层次物质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加,拉动了住房、汽车、教育、旅游、健身、文化等相关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面临挑战。
1.国内服务业发展竞争加剧。当前,国内各地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高度关注,上海、北京、深圳、杭州等发达城市都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重点。大连、长春、哈尔滨等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加大了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力度,与沈阳形成了竞争服务市场的挑战态势。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发展,既提升了我市核心地位,同时也与我市形成一定竞争。
2.自然条件限制。一些专家分析了沿海经济现象,世界上有2/3的国际化大都市是在沿海地区,具有发展服务贸易的优势。省内的大连具有港口,依托港口优势发展起来的大连北方粮食交易市场连续4年交易量突破500万吨,运营至今,累计实现交易额313亿元。大连商品交易所是我省唯一的期货交易市场,2007年,期货成交量达到了3.7亿手,成交额达到11.9万亿元。这些方面是我市发展服务业的弱势所在。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立足于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立足于世界级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立足于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升级,立足于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构建与区域中心城市和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
(二)发展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各区、县(市)产业基础、发展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打破行政区划束缚,整合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打造产业功能区、服务集聚区、服务产业带。利用产业集聚优势打造服务品牌,扩大服务业影响力和辐射能力。
2.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加大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开放力度,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和品牌,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向国内市场的转移。鼓励外资、民资参与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国际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3.坚持产业联动,协调发展。坚持一、二产业与三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满足内需与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协调发展,坚持拓展现代服务业与提升传统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生产服务业与生活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营利服务业与非营利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城市服务业与农村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服务功能集聚区与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协调发展,坚持为经济发展的服务业与为社会事业发展的服务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