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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嘉兴市天正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临时资质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嘉兴市天正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临时资质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组织专家组对我省原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临时资质单位的审查,决定授予嘉兴市天正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储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万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温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温州中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安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市高鑫安全检测评价中心和绍兴九洲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临时资质。临时资质有效期至2005年6月30日。
  上述8家单位可在本省境内从事对拥有储存气体1000-10000立方米或液体100-1000立方米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之间的中型仓库;申领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和运输工具用液化气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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