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鄂政发〔2008〕3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测绘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加强测绘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等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现代测绘技术已成为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体现,地理信息产业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提高测绘保障服务水平,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测绘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地方测绘法规逐步完善,各级测绘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测绘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实施,国家示范工程数字潜江、数字鄂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进展顺利,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实施提供了测绘保障服务。但测绘事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测绘管理机构不健全,统一监督管理不到位;基础测绘投入机制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成果利用开发不够;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瓶颈,测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待提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统筹基础测绘发展,加快基础测绘建设。各地要按照《
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将基础测绘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基础测绘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建立健全基础测绘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形成省、市、县基础测绘建设的协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测绘发展“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实施全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复测和增设三等水准网。组织获取全省基础航空摄影和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实现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定期覆盖和动态覆盖。尽快完成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首次全省覆盖,更新武汉城市圈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开展重点市(州)城市规划区1∶5千基础测绘工作,推进全省县级以上城镇规划区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加快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按需更新和动态更新。启动省、市基础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构筑互联互通的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