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质监总站副站长 张常庆
二、督查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设施、大型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工程;
(二)事故多发施工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企业及其所属工地;
(三)事故多发地区;
(四)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三、督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企业三个层面(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以及防范措施制定情况;监理单位督促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施工现场安全专管人员的配备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培训)情况;
(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噪声、扬尘、光污染的控制,防扰民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情况;
(七)针对建筑行业多发的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事故,采取的针对性治理和防范措施;夏季汛期,针对防台防汛、卫生防疫、防暑降温等采取的治理督查措施;
(八)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九)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管理人员、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及管理,宿舍食堂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
(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使用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施工现场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救援物资、设备、人员的配备和维护等情况;
(十二)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特别是2007年以来对本区域、本企业、本工地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