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的通知

  (1)土建类、其它类工程:由施工总包单位填写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经建设(代建制)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将相关申报工程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
  (2)轨道交通类工程:由施工总包单位填写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经上海市轨道交通文明工地管理办公室确认推荐并盖章后,将相关申报工程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
  (3)每年三月份起逢单月15日以前,企业将申报推荐查评工地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20日以前,工地受监安监站对相关工程网上申报记录、书面推荐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网上推荐到第二管理块。
  4、推荐条件
  (1)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申报(包括分包单位增报、重大危险源上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考核,监理单位确认,监督站季度复核必须及时准确;
  (2)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等级为 “优良”(包括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3)符合推荐形象进度要求;
  (4)工地主要大门外悬挂《文明工地创建社会监督告示牌》;
  (5)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市文明工地评选的工地,推荐间隔时间应跨年度,并不得少于6个月;
  (6)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地当年度不得推荐参评;跨年度推荐的时间,距事故发生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八、受理核实
  每年三月份起逢单月20日为网上受理截止日,逾期网上申报程序锁定,所有的申报、推荐、受理工作均不再进行。单月21日-28日,工作小组对上报工地的推荐条件进行核实,通过后方可参加市文明工地的检查评比。单月28日-30日,工作小组确定检查工地的时间名单等日程安排,同时上网公布;申报企业可网上查询相关工程的受理情况及检查通知。
  九、检查评定
  1、检查时间 每年四月份起逢双月的中旬组织检查。
  2、检查评分内容
  按照“全面开展、各方参与”的原则,施工现场作为一个整体,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建设、监理单位、所有分包单位都列入检查范围。具体如下:
  (1)评委检查评分:每个工程一张检查表,综合了现场八个方面的内容;
  (2)工地检查评分:共分9张表式,满分分值为100分,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和临时用电(包括检测,表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宣传教育、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料、质量管理资料等;
  (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检查评分,每个工程一张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