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增加2007年全省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及规划登记的批复
(鲁发改经贸〔2007〕920号)
潍坊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上报的申请增加2007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青州市东方棉业有限公司、东平县海银棉花有限责任公司、武城县银海棉花加工厂、武城县聚鑫棉花加工厂、陵县银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超越纺织有限公司、山东天元油脂有限公司、山东圣隆纺织集团棉花加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增加列入全省2007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予以规划登记。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更换大型打包机及条形码系统等辅助设备;(二)厂房改扩建。
三、资金来源。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改造主要利用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为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国家对主要加工设备更新改造实行贷款贴息。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计委)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银行贷款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