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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劳社〔2007〕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7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2007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形成扩大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改善劳动关系有机联系、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0万人,医疗保险达到1102万人,失业保险达到810万人,工伤保险达到725万人,生育保险达到521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社区管理率达85%。培养高级技工10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3万人。

  一、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一)切实抓好就业目标责任考核。继续将就业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以资金投入绩效考评为重点,开展资金使用管理考核评估,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推行资金项目化运作,健全完善就业资金投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落实好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拓宽民营企业的就业渠道。建立自上而下的督促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举报制度,重点突破落实难度大、群众反映突出的政策难点,促进新一轮就业政策落到实处。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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