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评”主要依据对部门和行业的测评内容,抓住被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实例调查和评议。
(四)“重点评”的方法
“重点评”的主要方法是开展实例调查,通过听取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查看台帐资料(含信访、投诉资料等)等形式,了解被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议报告并对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五)“重点评”的程序
“重点评”包括准备、调查、评议、整改等4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准备阶段(6月中旬前)
市、区县纠风办完成“重点评”工作安排以及监督员的聘请、培训等工作,同时,指导和督促被评部门和行业完成迎评的有关准备工作。
被评部门和行业成立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撰写情况介绍材料等。
监督员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文件材料,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重点评”的方法和要求。
2、调查阶段(6月下旬-9月)
被评部门和行业在市、区县纠风办的指导下召开迎评大会,向监督员介绍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目标措施等有关情况,配合监督员开展实例调查。
市、区县纠风办组织监督员有计划地开展实例调查,并做好市与区县“重点评”的联动工作。
市监督员组除听取市级部门和行业的情况介绍外,还须听取全市三分之一左右区县部门和行业的情况介绍(听取介绍时尽可能安排区县监督员一起参加,以减少重复,减轻基层负担)。根据被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召开一定数量的座谈会,重点是开展个别访谈,进行明察暗访,并根据需要适量进行问卷调查、查看台帐资料。市纠风办协调区县纠风办,对口安排市监督员组与区县监督员组进行情况沟通,实行资源共享。在调查过程中,各监督员组须适时将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被评部门和行业进行沟通,交换意见。被评部门和行业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边评边改、即知即改。
3、评议阶段(10-12月)
10月底前,市、区县各监督员组在深入开展实例调查、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撰写好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包括监督员开展实例调查的基本情况、被评部门和行业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整改意见和建议等内容。评议意见形成后,须与被评部门和行业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对评议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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