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煤博会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140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
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召开在即,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煤博会及两节期间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确保省城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煤博会及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煤博会及两节期间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确保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监管责任,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辖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避免监管缺位;同时,要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制度,启动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对在煤博会和两节期间发生的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实行“首报责任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到反应及时、行动迅速、处理到位,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和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协调领导机构,最大限度地减小事件危害性。
三、明确监管重点
各单位要根据煤博会及两节期间的消费特点和辖区内企业的基本状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重点组织开展食用油、月饼、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等节日热销产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宾馆、饭店等接待单位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在食品安全整治上尤其要加强对月饼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把关,对月饼馅等要能做到追根溯源。要求生产企业原辅料必须从有生产资质、质量过关的厂家购进,并提供近期的质检合格报告,如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必须送销售地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组织生产。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重点要深入辖区内有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认真做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确保煤博会及两节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