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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类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类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110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晋质监局发[2007]2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类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晋质监局发[2007]267号文件精神,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类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并成立食品类产品标准管理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一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类生产企业的核查、清理、登记,并逐户建立管理档案和电子档案;二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备案的食品类企业标准进行重新核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或技术指标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应立即取消备案;三是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类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前的指导、服务工作,备案工作由市局统一办理;四是做好标准符合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各单位接到文件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而是通过学习、讨论,探索出一条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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