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159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负办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根据山西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晋减负办[2007]4号)精神和省局(晋质监局发[2007]350号)文件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一次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自查内容是:
1、涉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的情况;
2、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3、技术机构重复检验、只收费不检验、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和出具虚假报告的治理情况;
4、学会、协会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打着质监部门旗号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向企业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的治理情况;
5、进一步整肃乱收费、乱发证、乱评比、乱办班、乱执法情况;
6、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址的情况;
7、进一步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和检测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情况;
8、治理公路“三乱”,上路拦车检查的情况;
9、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督办、案件回访和通报制度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
10、涉及治乱减负的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二、自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0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直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全市质监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务于10月20日前结束。并将查纠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告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10月底前,省局将对全省质监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
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