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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太原市2008年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国家提出的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要进行调查摸底、100%建立档案;在企业申请产品标准备案时,要求企业聘请相关行业、相关专业的专家对企业申请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查,审查符合要求、资料齐全后,方可备案。
  3、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要进行认真的核查,凡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应立即修订或取消备案。对标龄达到三年的企业产品标准应进行复审,复审后重新备案;标龄达到三年而企业不提出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自行作废,按无标处置。
  4、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各类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市局标准化处。市局将对各单位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考核。
  四、继续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为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做好采标工作。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措施。2007年,我市共为13家企业的18个产品执行标准办理了采标证书,比2006年同期增加了80%。2008年,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励,尤其是要把出口产品和国内知名品牌产品作为我市产品采标的重点抓紧抓好,力争于11月30日前每家完成1~2项采标任务。
  五、继续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
  今年,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以标准化基础知识为主线、重点结合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健康安全、消费安全等社会关注的公共领域,充分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做到“电视上有图象、广播中有声音、报纸里有文字、社会上有标语”,以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全民的标准化意识,形成人人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的发展壮大、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标准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随着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和大规模专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标准化已成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中不可或缺的桥梁与纽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执法主体要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和所担负的历史重任。必须坚持不断地学习,使自己成为内行,跟上时代步伐,提高自身素质和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各县区局要保证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通过各种渠道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强化学习意识;通过制定各种激励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我市标准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利于我市标准化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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