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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必要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跨县(市)区、跨部门的物资调用,由市安委会负责协调。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事故发生地气象部门要为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提供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各级安监部门建立烟花爆竹基础数据库,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专项研究,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共信息交流。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向公众和职工说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烟花爆竹的特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队员进行培训教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3)演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演习;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评估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演习结束后由安监部门对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上一级安监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6.5 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对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烟花爆竹事故:是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由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故。

  7.2 响应分级标准

  响应分级标准按照事故灾难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Ⅲ级响应、IV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级响应: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已经危及企业及企业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危及30人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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