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和有关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4.8 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负责Ⅲ级以上事故灾难和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市安监局负责通报事故救援情况。
4.9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伤亡救援人员、遇难人员补偿,遇难者亲属的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清理与处理等事项;负责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5.2 保险
事故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事故发生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企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安监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市安监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络畅通。
市安监局建立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