⑹前线指挥部选址。在遵循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前线指挥部一般选址在交通方便、具备火场指挥条件、具有固定电话、距火场最近的村(组)、乡(镇)。
3、前线指挥部职责
制定扑火救灾实施方案;指挥扑火救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⑴扑救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扑救组职责是: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⑵后勤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区县(市、区)政府主管森林防火领导担任。
后勤组职责是: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功能建设,特别是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⑶医疗救护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
医疗救护组职责是: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⑷保卫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县(市、区)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
保卫组职责是:负责火因侦察和火案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火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前指和火场物资保卫工作。
前线指挥部由于上级到达经上级同意升格后,其下设各工作组职责不变,但升格后的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可留任原组长,也可重新任命新的组长。
4、扑火原则
⑴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⑵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削弱火势,重兵扑救,各个歼灭,彻底清除,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⑶在扑火战术上,机动灵活,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⑷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火灾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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