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政办〔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唐山市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灭火指挥部
2.2 县(市)区灭火指挥部
2.3 其他灭火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4 火灾级别及处置措施
4.1 特大火灾
4.2 重大火灾
4.3 一般火灾
4.4 不同火灾的处置措施
4.5 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
4.6 指挥和调度
4.7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9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5.3 灭火救援队伍保障
5.4 供电保障
5.5 交通警戒保障
5.6 医疗保障
5.7 治安保障
6 善后工作
6.1 善后处理
6.2 灭火工作评价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火灾处置应急工作,保证灭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消防环境,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