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政办〔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1.5 地震应急分类
1.6 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人民政府抗震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 市人民政府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 县(市、区)应急组织机构
2.4 乡(镇)人民政府
3、预警和预防运行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地震预警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地震应急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 通信
4.4 指挥与协调
4.5 紧急处置
4.6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4.9 次生灾害防御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4.1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14应急结束
5、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调查和总结
5.5 恢复重建
6、应急保障措施
6.1 资金和物资储备保障
6.2 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6.3 应急工作保障
6.4 人力技术保障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6.6 监督检查
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
7.2 平息地震谣言
7.3 特殊时期戒备
8、附则
8.1 地震预案体系与管理
8.2 解释与实施
8.3 预案实施时间
8.4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地震事件的应急管理,提高地震应急能力,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协同应对、依法规范、依靠科技的总原则。
进入地震应急期后,市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迅速转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抗震指挥部,自动启动实施地震应急预案,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同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为抗震指挥部办事机构。
地震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地震应急指挥机构与参与部门和震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作用。
依靠人民群众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参与的社会力量,依靠并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必要时人民解放军也参加的骨干作用。
依靠科技,发展先进的观测、预警、预防和应急救助、信息集成等技术,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提高。
1.3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