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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失效]


  17、制定实施名牌战略的发展规划。由市经委和市质监局牵头,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自主品牌、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基础,编制银川市实施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中的企业,其创名牌产品的项目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试制等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全市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宁夏名牌产品40个;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达到10户,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达到20户。“十一五”期末,名牌产品的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

  18、加强和规范名牌产品的监管。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名牌产品推荐、名牌产品评选、名牌产品认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名牌产品档案,对名牌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注重保护和发展区域特色品牌,推动名牌战略健康发展。

  19、加强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名牌活动的宣传,加大对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推介力度,引导名牌消费意识,营造全社会都关心名牌、爱护名牌、消费名牌、打造名牌的良好氛围。

  20、加强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经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推进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名牌战略推进工作。

  21、推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贷款贴息、项目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以品牌和资产为纽带开展资本经营,支持拥有名牌称号的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资合作,迅速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带动作用。

  22、市政府对获得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创名牌产品的企业予以适当的奖励。

  23、积极鼓励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宁夏以外的中国名牌和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到银川生产。在银川贴牌生产两年以上的,市政府分别给予贴牌生产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银川投资建厂且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分别给予生产企业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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