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农产品价格分析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在开展农产品物流、商流和行情分析、预测的同时,应选择一些小杂粮、干鲜果、蔬菜、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开展价格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要根据本地情况,选择一些重要农产品,对供求、价格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价格走势做出预测。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点多面广、深入农村、联系农民的优势,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的反馈和发布工作。在农产品生产安排前、生产期中、成熟后进入整理期和上市集中购销季节,通过新闻媒体向农民发布价格预测信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有序流通。
(四)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的作用,做好农产品价格行情及价格动态信息的发布工作。在太原电视台和太原人民广播电台选择适当的时段设立“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专栏,定期播报农产品价格信息;在《太原日报》、《太原晚报》等新闻媒体开辟农产品价格信息专版专栏,宣传农产品价格政策和价格行情;在太原价格信息网上开辟“农产品价格信息网”,加快互联网络向农村延伸的步伐;积极利用乡镇农村信息员、价格义务监督员、农村信息服务中介组织等农村基层信息网络和农产品销售经纪人队伍,搜集并传播农民需要的即时价格信息;各地价格、农业及其他涉农部门也可采取黑板报、海报等信息传播方式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开通“农村价格信息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向农民提供各种价格咨询。
四、具体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组织实施做好“113”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在全市全面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一)建立农产品价格网络指挥中心(设在市物价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农产品价格信息网络及服务平台,制订全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
(二)建立十个信息网络服务分中心(设在各县(市、区)物价局),主要任务是落实全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深入乡镇、农村进行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工作,做好特色农产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和农民的减负增收调研工作,积极协调开展本辖区农产品的物流、商流工作。建立本辖区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基地和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