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行字[2007]282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技工教师职务评审收费标准的函》(晋人职函字[2007]4 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的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组织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可向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评审费,高级每人600元、中级每人300元。
二、评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对参加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资格和评审材料的审核、论文答辩、评审会务费、聘请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补助费、软件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