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应急响应
4.1 事件报告
4.1.1 发生应急事件时,唐山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宣布启动预案。
4.2 事件通告
4.2.1 发生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4.2.2 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3 应急处置
4.3.1 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4.3.2 社会应急: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铁路、港口、火车站、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