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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市农业局:负责制定有害生物疫情的防治技术方案,起草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对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预警机制;提出市本级是否进入或者结束预警、应急状态和建议,发布相关信息,并向毗邻通报疫情;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做好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根据需要紧急组织调拨应急物资;对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安排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市公安局:组织协调事发地公安部门维护疫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农业主管部门实施疫区封锁和对出入疫区的车辆进行检疫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市级所需的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交通局: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以及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依法组织、协调事发地交通部门协助农业主管部门实施植物检疫措施;按规定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和有关物资的运输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市卫生局:在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危及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时,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网通、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公共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做好农业突发有害生物和事件应急处理的通信保障工作。

  无线电管理分局: 负责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指配和协调工作, 保障应急通讯网畅通,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邮政局:负责有关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相关邮件及时送达,保证突发事件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县(市、区)政府成立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对工作。

  2.2 专家咨询组与职责

  市农业主管部门设立市本级的农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植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验检疫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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