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热带气旋将登陆我省沿海地区,或者在距沿岸100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以及温带天气系统将影响我省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海区岸段不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也须发布风暴潮(含台风浪)警报。
3.2 海啸预警启动标准
海啸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海啸I级警报(红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3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300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发布I级海啸警报。
(2)海啸Ⅱ级警报(橙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至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发布Ⅱ级海啸警报。
(3)海啸Ⅲ级警报(黄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至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时,发布Ⅲ级海啸警报。
(4)海啸Ⅳ级警报(蓝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损失时,发布Ⅳ级海啸警报。
3.3 海冰预警启动标准
当本市行政区域毗邻海域出现严重冰封或者有巨大流冰块在海域内移动,单层冰厚达到20厘米或者浮冰外缘线达到30海里,且在未来5日内海冰预计将增长10海里以上时,发布海冰警报。
4、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
对海洋灾害的监测及其信息的传送、接收和分发,海洋灾害的预警报发布,依照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5、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海洋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或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市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海洋灾害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都应当向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通过报警电话和其他途径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