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市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市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本预案的实施;及时向市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海洋灾害信息,传达市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组织进行海洋灾害的调查和评估;按规定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建议;负责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2.3 应急专家组的职责
应急专家组由我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海洋灾害的警报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处置等项工作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
3、灾害预警启动标准
3.1 风暴潮预警启动标准
风暴潮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风暴潮Ⅰ级警报(红色)
受热带气旋(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或者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者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2)风暴潮Ⅱ级警报(橙色)
受热带气旋或者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者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3)风暴潮Ⅲ级警报(黄色)
受热带气旋或者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者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前者至少提前12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后者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
(4)风暴潮Ⅳ级警报(蓝色)
受热带气旋或者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在预报时效内,沿岸受影响区域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发布风暴潮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