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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g、负责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h、建立和管理市级应急处理专家库;

  i、修订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j、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社会报告、通报应急处理情况;

  k、完成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5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处理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接待组等八个工作组。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1)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主管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冻结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资产,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2)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主管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抢救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组

  由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按照成员单位职能确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主要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4)物资供应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主管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铁路运输,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善后处理组

  事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6)新闻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管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把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7)专家咨询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确定相关专家组成咨询组。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8)接待组

  由市政府办公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市接待办牵头。主要职责是:安排接待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事宜。

  2.2 各县(市)、区应急处理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在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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