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要与省、市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施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 预防预警行动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立即提议召开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立即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3.4.1 预警分级。预警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省内(唐山区域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省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省内(唐山区域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省内(唐山区域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省内(唐山区域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Ⅰ级预警信息予以确认并发布;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Ⅱ级、Ⅲ级、Ⅳ级预警信息予以确认并发布。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转发国家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唐山区域内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