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唐政办〔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唐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2 适用范围及组织保障体系
2.1 适用范围
2.2 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
3 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机制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应急处置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6.2 物资保障
6.3 必备资料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6.6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7.3 预案生效
1 总则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建立健全唐山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及组织保障体系
2.1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