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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负责人签字:        填表部门盖章:

  填表说明

  1.“负责人签字”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2.“填表部门盖章”处,加盖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印章。

  3.“实施机关”栏,先填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名称,再填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及其他组织名称。

  4.“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栏,按照设定依据的规定,填规范的项目名称。

  附件4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

  填表时间:2008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名 称

 

文 号

 

条 文

 

设定的审批时限

 

拟确定的审批时限

 

理由

 



  负责人签字:       填表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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