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所称“行业清出”,是指企业违反本办法被取消家装行业的从业资格。
第四条 在长沙市范围内从事家装工程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六个月内来协会办理《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方可从事家装活动。并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评比、评优等相关活动,享受行业相关服务。目前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自愿书面申请转入,其他的企业进入准入审批程序。
第五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全国家装行业的自律管理,家装行业实行属地化管理,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负责长沙市内家装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六条 行业准入标准:
(一)企业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包括法人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应的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
(二)企业1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单项工程造价5万元以上或10项以上、2万元以上的家装工程,且质量合格。
(三)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家装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获取从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建筑结构或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艺术设计、美术)、监理、装饰项目经理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四)企业的施工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不得少于12人,且装饰木工、装饰镶贴工、装饰涂裱工、电工、水暖工、质量安全员等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五)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六)企业为协会会员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制订的行规行约,并自愿签署《家装行业自律公约》。
(七)企业自愿向协会交纳质量保证金。(详见协会的质保金制度。)
第七条 申请《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应提交的资料:
(一)家装企业行业准入申请表(代企业申请报告);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
(四)企业财务资料:验资报告、财务报表等;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管理人员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