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明确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房函[2004]022号)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为了加强商品房的预售管理,明确商品房期房管理系统运行中有关程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证变更的有关程序
1、如果涉及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证的变更,按正常的变更程序进行,即:长沙市房地产测绘队预测绘---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产权市场处预售许可---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
2、如果不涉及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证的变更,按下列程序进行:长沙市房地产测绘队预测绘---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认可---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计算机中心变更数据。
二、预售商品房车库等设施部位的有关事项
1、设备层
(1)整层全部分摊。(无户室号)
(2)部分公司自留不分摊的,预测绘报告中有户室号,并注明不可预售。
2、人防工程
(1)人防工程不分摊。
(2)规划报建图确认为人防工程的,测绘报告中有户室号,并注明不可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