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明确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明确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房函[2004]022号)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为了加强商品房的预售管理,明确商品房期房管理系统运行中有关程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证变更的有关程序
  1、如果涉及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证的变更,按正常的变更程序进行,即:长沙市房地产测绘队预测绘---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产权市场处预售许可---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
  2、如果不涉及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证的变更,按下列程序进行:长沙市房地产测绘队预测绘---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认可---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计算机中心变更数据。
  二、预售商品房车库等设施部位的有关事项
  1、设备层
  (1)整层全部分摊。(无户室号)
  (2)部分公司自留不分摊的,预测绘报告中有户室号,并注明不可预售。
  2、人防工程
  (1)人防工程不分摊。
  (2)规划报建图确认为人防工程的,测绘报告中有户室号,并注明不可预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