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并统办字[2007]7号 2007年2月1日)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06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在局党组(考核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监察室组织实施。
二、各处室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太原市统计局2006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撰写述职报告,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后于2月7日前在局内网工作考核栏内粘贴公示。
三、局领导组织分管处室于2月13日前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及平时工作表现,对被考核人测评表中各项要素分别做出评价。优秀等次人员不得超过8人。
四、局办公室、监察室对测评表进行量化运算,获得被考核对象的测评分值,经局党组(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