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宣布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专职副主任及副主任任职条件、推荐职数和推荐范围。
(3)宣布被推荐人选范围和投票要求,进行投票推荐。
谈话推荐:
考察组分别与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谈话的内容主要为:请谈话对象推荐符合公布职位条件的领导干部人选。
提交考察报告:
市统计局考察组汇总推荐人选情况后,提出拟考察对象人选建议和理由,以书面材料提交市统计局党组研究,正式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
市统计局党组确定考察对象后,由考察组对正式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邀请所在地组织部门参加。
考察步骤:
1、发布考察预告。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谈话范围为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请谈话对象明确提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二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简要说明理由;三是考察对象的优缺点。
3、听取所在地统计局局长和开发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综合各方面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任用建议。
考察结束后提交的考察材料包括:
(1)考察对象公务员过渡表、干部录用表、调入统计系统的审批表等。
(2)干部任职审批表(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组织部门盖章)。
(3)考察报告(考察人签字)。
(4)考察对象近三年以来个人总结。
五、审批与任命
考察报告及任用建议经市统计局党组讨论,决定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经征求所在地组织部门意见后,由市统计局党组做出任用决定,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正式任命。
提拔任用的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六、工作要求
(一)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人事纪律,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二)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组织观念,统筹兼顾,周密安排,确保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配备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