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抓好公务员的公文写作、汉语普通话和使用外语能力的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7.加强培训管理者培训。对培训管理者要优先进行培训,使其不断更新培训理念,掌握培训新方法,提高培训管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8.开展组织人事系统业务培训。“十一五”期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继续接受组织人事业务轮训。要把中央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中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公务员教育培训组织体系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是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为本地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制定培训的规章、政策和规划,拟定本地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直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应按照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组织选送本单位公务员参训,负责本单位公务员业务培训,编制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并报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审核。
(二)提高公务员培训法制化管理水平
加大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度宣传力度,增强公务员培训法制观念。各级机关要牢固树立公务员培训是机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观念,依法组织公务员参加法定培训,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公务员要增强参加培训既是个人应当享受的权利,同时又是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积极参加各项法定培训;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以维护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检查监督。
(三)加强公务员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
1.加强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和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两级公务员培训主体基地建设。积极指导主体培训基地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原则,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方向。积极推动主体培训基地改变思路,建立以教学为主体、以科研为基础、以咨询为动力的运作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2.建立公务员特定专项培训基地。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制定专项培训基地的认定标准和有关政策,完善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定制度,优化培训机构布局和层次结构,鼓励和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参与开发和承担公务员培训项目。通过建立公务员专项培训的网络,逐步形成一批骨干培训基地,不断完善公务员培训运作模式,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机构和品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