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并人发[2007]1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干部(人事、培训教育)处:
现将《太原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太原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
2006-2010年,是我市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高党政机关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山西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和《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务员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关键措施来抓,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提升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构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公务员为动力,树立新的培训理念,推行新的培训方法,创新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型工业基地、文化名城和现代化都市,跨入全国先进省会城市行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公务员是重要的人才资源,公务员队伍建设在人才强市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公务员教育培训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点环节,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1.坚持依法培训原则。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对现有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培训依法进行规范,把公务员的培训与考核、晋升、任职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和使用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