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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部门分工》和《2008年节能减排部门工作安排》的通知


综合性工作

实施方案条目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

负责部门

 

制定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经济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城管局

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

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进入运输市场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二十五)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

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质监局

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工商局

推动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认证,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

市质监局

市工业经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实施绿色建筑评估认证制度

市建设局

 

(二十六)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市节能监察机构,明确执法主体,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形成全市节能监察和节能服务体系

市编办

市工业经委、市人事局

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

市工业经委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增加经费。

市统计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七、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二十七)健全政府和标准体系

组织实施水泥熟料、聚乙烯醇、烧碱、析出锌、机制纸板、金属电解锰等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

市质监局

市工业经委

组织实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市建设局

市质监局



综合性工作

实施方案条目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

负责部门

 

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企业和农业生产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市质监局

市工业经委、市农业局

(二十八)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

完成燃煤脱硫机组与市环保局、市电网公司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并进行实施监管

市环保局

岳阳电业局

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市环保局

市工业经委、电阳电业局

强化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及监管,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开展发电企业脱硫电价专项检查

市环保局   市物价局

岳阳电业局

(二十九)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建设和运行监管

推进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企业化,建立厂网、场站分开的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建立多元化融资投资体制,严格基本程序,加强项目规划和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对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实行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运行经费和区域限批的重要依据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三十)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

市工业经委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市统计局

加强能源计量执法

市质监局

 

组织开展新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和对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执行标准不力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市建设局

市质监局、市城管局

开展发电机组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并对外发布监管报告

市工业经委

市环保局、岳阳电业局

(三十一)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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