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工作
实施方案条目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部门
| 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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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完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
| 市农业局
| 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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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筑节能、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为重点,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统计和监测,制定并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和标准
| 市建设局
|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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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完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根据《岳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搬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市发改委 市工业经委
|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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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管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新上项目环评统一由市环保部门上报省环保部门审批。加快环境治理项目环评审批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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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
| 召开全市节能工作会议,公布在岳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结果和能源利用状况,进一步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特别是在岳百家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和监管;组织实施重点耗能企业用能设备检测,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组织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对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
| 市工业经委
| 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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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设备的监督检查
| 市质监局
| 市工业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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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指导意见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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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零售业节能行动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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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
| 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研究推行发电权交易,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有序用电
| 市工业经委
| 市物价局、岳阳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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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严格建筑节能管理
| 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
| 市建设局
| 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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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
| 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
| 市交通局
| 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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