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部门分工》和《2008年节能减排部门工作安排》的通知


综合性工作

实施方案条目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

负责部门

 

在铸造、制砖等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乡镇企业

市工业经委

 

开展关停小火电机组监督检查,发布监管报告

市发改委

市工业经委、岳阳电业局

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或生产不符合相关能效标准和高耗能限额标准产品的企业,不得受理、办理生产许可证,未按期淘汰的获证企业,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城市排水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

市质监局

市建设局、市工业经委、市环保局、岳阳电业局

加大取水许可年度监督检查力度,对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名录的取水用户,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市水务局

 

摸清淘汰落后产能行业和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行业和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和补助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环保局

(三)认真执行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研究提出适当提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准入标准的具体意见

市发改委

市工业经委、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引导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市商务局

 

编制分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定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等项目清单

市环保局

 

推行实施锅炉、压力容器设计环节耗能指标审查,推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热工或能耗测试,公布测试结果

市质监局

 

(四)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制定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研究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市能源结构

市发改委

市工业经委、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办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风能、太阳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

市工业经委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

进一步规范水电建设市场,加大水资源梯级开发利用力度

市水务局

市工业经委、市发改委

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5万户以上;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30处以上

市农办

市工业经委、市农业局

实施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生物质能源示范项目,扶持发展生物柴油规模化项目,启动红薯乙醇燃料试点项目和生物能源林高产栽培示范基地项目,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推广应用方案

市工业经委

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电力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市工业经委

市物价局、岳阳电业局

在条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区,进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

市建设局

市财政局、市农办



综合性工作

实施方案条目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

负责部门

(五)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湘发〔2007〕9号)精神,督促协调有关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市发改委

市工业经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

制定鼓励发展服务外包的政策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六)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重点抓好全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中的11家在岳企业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积极推进有色、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市工业经委

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实施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市建设局

市财政局、市城管局

在市直机关率先更换非节能照明灯具,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照明产品

市工业经委

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编制完成岳阳市“十一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规划,切实抓好相关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办

巩固环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开展全市造纸企业污染整治行动

市环保局

市工业经委

加大湘江流域、铁山水库、洞庭湖区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市环保局

市工业经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对2000年以来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的污染源予以停产或关闭

市环保局

 

推进水功能区划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八)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

督促现有燃煤电厂加快脱硫设施建设,提高二氧化硫削减能力。督促新建燃煤电厂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物价局

(九)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组织申报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和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市工业经委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

市工业经委、市环保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