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
(宁党办[2008]35号 2008年6月6日)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今年以来,我国先后发生了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灾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自然、灾害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入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任务十分繁重。我区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正在遭遇特大旱灾,抗旱形势严峻。夺取抗灾救灾斗争的胜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同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作斗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专门发出《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8]21号),就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重申和提出了十个方面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艰苦奋斗,增收节支,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抗灾救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区实际,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暂不开工。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施工。对通知下发后,仍违反规定审批项目,擅自开工建设,超概算、超标准新建、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用品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党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严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数量。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要求,对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以文件、电话、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专门开会。严格控制各类表彰会、奖励会、纪念会、研讨会等。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力求开小会,开短会,提高会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