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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鲁能发展烟台热电分公司统一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鲁能发展烟台热电分公司统一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鲁价格发〔2007〕236号)
烟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鲁能发展烟台热电分公司实行统一上网电价的请示》(烟价[2007]76号)收悉。为便于电网调度和电厂会计核算,核定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热电分公司1#、2#、5#、6#、7#机组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千瓦时360.02元(含5#、6#、7#机组脱硫电价),自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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