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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政[2008]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八年五月)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农科教发[2007]9号),落实省政府《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皖政[2007]6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农村节约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和低能耗机械,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大力推广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积极探索生物质能发展道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节约优先,开源节流并举。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加快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增加农村地区能源有效供给,调整用能结构,提高农民生活用能质量。

  二是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是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适度发展能源作物。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荒山荒丘、滩涂等不宜生产粮食作物的土地资源和冬闲田,走非粮替代的能源作物发展道路。

  四是坚持多元发展模式。以发展循环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种模式共存、多种利用方式并举,形成农业节约发展、循环发展、环境友好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12年末,全市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35%,农村户用沼气达5万户,新建养殖场(小区)沼气工程1000处,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工程200处,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到200万平方米。显著提高化肥、农药、用水效率和畜牧、水产健康养殖水平;逐步淘汰一批高耗能农业机械、渔船和装备落后的工艺设备;建立一批循环农业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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