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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
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
吉林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
》、《
吉林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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