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及拨付办法:补助经费专款用于对派驻人员的交通、伙食补贴、生活用品购置和下乡补助等,由市、县两级财政、卫生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制定标准和考核、拨付、发放。严禁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六、 派驻人员的待遇
(一)派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只转组织关系,其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由支援单位负责落实。
(二)派驻人员在受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应视为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下农村服务工作期限。
(三)对派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对业绩突出的派驻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 受援乡镇卫生院职责
(一)为派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支援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安排、管理好本院跟班学习人员。
八、 项目执行时间
在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卫生厅批准后的15日内,将人员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
九、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估、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季向省卫生厅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二)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附件2:
太原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名单
支援单位
| 受援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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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中心医院
| 娄烦县静游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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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辅院附属医院
| 娄烦县杜交曲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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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心医院
| 娄烦县天池店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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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 娄烦县米峪镇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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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迎新医院
| 阳曲县大盂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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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 阳曲县杨兴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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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医院
| 阳曲县泥屯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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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
| 阳曲县东黄水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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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
| 阳曲县西凌井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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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医院
| 古交市河口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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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医医院
| 古交市马兰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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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十二局医院
| 古交市常安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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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一○九医院
| 古交市邢家社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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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
| 古交市嘉乐泉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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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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