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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并卫办发[2007]12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合医中心:

  河南省淅川县虚报体验人数、骗取新农合健康体检基金的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河南省卫生厅、国家卫生部先后进行了通报。近日,山西省卫生厅全文转发了通报内容,并提出了有关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年度已开展或正在开展体检工作的县(市、区),务必于11月12日之前,将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上报市合医中心。

  鉴于健康体检基金总量小、人均少的特点,加之体检工作点多、面广、实际操作难度大等实情。为确保基金高效使用,规范运作,现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健康体检基金可划拨大病补偿金使用。对于筹资工作顺利、参合农民互助共济意识较强的地区,可以不必使用健康基金,全部或部分用于大病补偿。

  2、筹资压力大的地区,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健康体检提高参合率,但要合理确定参检人群、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体检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设备、设施和人员符合要求,能独立完成各项体检项目,并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体检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体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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