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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加强灾后死亡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紧急通知

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加强灾后死亡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紧急通知
(绵指〔2008〕19号)


各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

  为抓紧做好灾后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有效防止次生重大疫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死亡动物尸体清理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协调指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成立“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全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明桂、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蒋开恩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灾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圈舍及环境消毒的技术指导;负责动物及产品的检疫,从源头控制死亡动物进入流通销售环节;负责提供无害化处理所需消毒药品。

  (二)市商务局负责屠宰加工场(点)监管,严禁屠宰、加工死亡动物。

  (三)市环保局负责对灾区无害化处理现场的环境监控。

  (四)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严禁死亡动物及产品上市销售。

  (五)市卫生局负责参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人员的健康防护和疫病监控。

  (六)市财政局负责解决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经费。

  (七)市交通局负责加强运输监管,严禁运输死亡动物。

  (八)市水利局负责江河水面监管,发现漂浮死亡动物,要及时组织打捞,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市公安局负责无害化处理现场的治安管理。

  二、技术措施

  (一)清理、收集所有死亡动物尸体,就地掩埋。掩埋坑大小以掩埋坑内尸体距地面1.5-2米深为度,坑的底部和掩埋前均匀撒布石灰,掩埋现场彻底清理消毒。

  (二)灾区畜禽圈舍和环境彻底消毒。

  (三)严禁收购、转运、加工、销售和食用死亡动物。

  各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灾后死亡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辖区政府负责制,紧急行动,组织力量,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及时对死亡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毒,防止人畜重大疫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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