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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转发《灾区废物处理卫生防疫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转发《灾区废物处理卫生防疫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绵指[2008]117号)


科技城、各县市区、各园区、科学城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的《灾区废物处理卫生防疫技术指导意见》(川指[2008]1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灾区人民群众和救灾人员的人体健康。

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

2008年6月2日

灾区废墟清理及废物处理卫生防疫技术指导意见

  5·12地震造成大量的房屋损毁和人员及动物死亡,产生许多的废墟及其废物,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地震灾害后废墟的清理和废物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清理任务十分繁重,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环保、城建、卫生、农业、畜牧兽医、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完成。

  为指导各灾区以卫生、经济、环保的方式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处理废物,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卫生防疫技术指导意见。

  一、目标

  清除废墟中对公众健康有危害的物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废墟清理、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对公众、工作人员及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原则

  (一)贯彻预防为主。地震灾害后遇难者遗体和其它动物尸体一般不会引起传染病的流行,对公众的健康也基本没有影响。但尸体腐烂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对河流或其它水源造成污染;原有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也有可能污染环境、影响健康;震前及在抗震救灾过程中产生垃圾、粪便,由于基础设施的严重破坏或不足而大量暴露和外溢,对参与清理的人员健康构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在预防性消毒、卫生清理、灭鼠、灭蚊蝇的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对清理人员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是地震灾害后废墟清理和废物处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掌握危重优先。及时处理感染性废弃物及易腐烂废物;优先处理对饮用水源地、人口聚居地等产生威胁的废物。加强废墟清理和废物处理过程的卫生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后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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