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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的时间安排是:2007年全市确定北川县、游仙区进行林改试点,其他县市区选择1个乡镇进行试点,2008年全面推开,2009年全面完成。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11月)

  1、市和县市区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人员并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并下发《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组织到省内外已开展集体林权改革的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根据《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3、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完成市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

  4、举办市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班。

  5、各县市区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并相应举办林改政策业务培训。

  6、县市区完成林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印发致林农的公开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乡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乡镇、村和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

  (二)加快试点阶段(2007年10月一2008年4月底)

  1、2008年1月底前,做好确权发证、现场勘验的设备和资料等准备工作,制定林地承包登记发证操作办法、林木采伐审批操作办法和重大森林案件应急处理办法,建立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完成对林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2、2008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试点乡镇明晰集体林产权的外业勘验工作。

  3、2008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部完成试点乡镇的明晰集体林权属,签订承包合同,核发林权证书工作。

  4、2008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总结试点经验,向同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林改办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三)全面推开阶段(2008年5月12月底)

  1、2008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试点乡镇以外的所有乡镇完成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林改方案的制定与报批、确权颁证设备资料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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