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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成立督导组,县市区、乡镇两级成立工作组,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农村政策的同志,深入一线指导林改工作。

  市政府将林改工作列入市对县考核的重要指标。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林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宣传发动,开展培训

  全市及各县市区要逐级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林改工作。

  乡镇、村要召开党员干部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开展林改工作。

  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标语专栏、明白纸、公开信等形式,采用形式新颖、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方法步骤等,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和农民,使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各县市区根据省、市政府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向林农印发公开信。

  各地要将省林改办编印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和“政策问答”发送至每个乡镇、村社。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和县市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别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乡镇主要领导和村、组改革工作人员等进行全员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个参与改革工作的同志都充分认识林改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改革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应对本地区集体林权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

  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已开展林改的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借鉴经验,为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充分准备。

  市、县市区、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市林改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林改办备案;各县市区林改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各乡镇林改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各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四)落实权属,核发证书

  各县市区、乡镇组织工作组,深入林改一线,协助各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明晰集体林产权工作。

  工作组要引导群众自主选择“均山”、“均利”等改革方式,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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