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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1、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提出财政性资金投入总规模、年度规模,筹资方式,市内各级地方财政的分担比例等。由市财政局牵头,左代富常务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2、税费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出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左代富常务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3、金融政策。提出信贷、保险和资本市场支持措施等,分别由人行绵阳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险协会提出,蔡振红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4、土地政策。提出对灾后恢复重建用地的特殊支持措施等。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李亚莲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5、产业政策。提出支持灾后重建的区域性产业政策。由市发改委、市经委牵头,蔡振红、林新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6、对口支援。提出有关省、市对口支援的原则、范围、方式等。由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左代富、李亚莲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7、社会募集。提出动员全社会通过资金和物资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的措施。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提出,左代富、黄正良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8、其他政策。提出通过教育援助、孤残救助、定向招工等方式支持重建的其他政策措施。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市发改委汇总,林新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三、组织协调和工作要求

  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灾后重建规划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规划组由市委副书记曾万明任组长,副市长林新、市发改委主任陈兴国、市建设局局长王绵生以及北川、平武、安县、江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绵阳火车站、市信产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人行绵阳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险协会、市文物局、国防科工办、市扶贫办以及盐亭县、梓潼县、三台县、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规划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任陈兴国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谭岗、市建设局副局长罗富章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组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集中办公,抽调人员抽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办公室下设综合、起草、政策、筹资、资料数据和专家6个小组。各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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